一、相關規定:勞動合同的書麵化:不管訂立、變更、解除、終止一律采取書麵形式。
二、風險提示
(一)不簽訂書麵合同的法律後果
1、超過一月不滿一年的,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;
2、滿一年不訂立書麵勞動合同的,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。
三、應對策略
1、先訂合同後用工:最遲必須在一個月內訂立合同。
2、拋棄雙方可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觀念:勞動合同終止後,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,也當到期前訂立勞動合同,最遲在一個月內訂立合同。
3、建立到期合同預警機製:全麵清理所有的勞動合同,列出清單,按時間順序排列出合同到期的勞動者名單,對快要到期的合同預留2個月的時間,以便決定是否續訂,避免不簽書麵合同應承擔的法律風險。
4、勞動者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,保留相關證據。比如向勞動者送達《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》證據等,用人單位將不承擔法律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