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用工和個人承包用工及其風險應對
發布時間:2015.08.10 新聞來源: 瀏覽次數:
一、全新規定
非法用工:1、無營業執照者;2、未經依法登記、備案者;3、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者;4、撤銷登記、備案者;5、其他。
個人承包用工:用人單位將某項工作發包給個人承包經營者,由個人承包經營者組織人員進行工作。
二、風險提示
1、非法用工的法律風險
(1)刑事責任、
(2)支付勞動報酬、經濟補償;
(3)支付一次性賠償金。
2、個人承包用工的法律風險:如個人承包者違法招用勞動者,造成了勞動者的損害,用人單位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三、應對策略
1、依法用工;
2、應當選擇取得了工商登記的個人承包者,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;
3、應當從嚴把關個人承包者是否合法招用勞動者。